我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进行了听证
7月21日,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等参加了王某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李某某等盗窃罪案的听证会,对涉嫌犯罪的3名未成年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进行了不公开听证。
听证会由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张炜主持,张专委介绍了与会人员,并强调了不公开听证的相关规定后,未检检察官汇报了案件来源、在案证据及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等基本情况,尤其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退赔退赃等量刑情节和社会帮教老师出具的社会调查报告作了重点介绍,充分说明了对三名未成年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对涉案相关问题提问并进行了评议,一致同意我院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三名拟被不起诉人诚恳接受劝诫教育,并表示真诚悔罪,从此遵纪守法。
会后,我院依法宣布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向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家长制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督促他们加强家庭教育责任意识,履行监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