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办案显温情,以听证促公开
——我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
5月25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
本案是一起同村村民之间因口角引发的故意伤害案。2021年7月9日晚,姚某某、孟某甲、孟某乙等人先后到屯留区西街物流园一烧烤店吃饭喝酒。喝酒中,姚某某和孟某甲、孟某乙发生争执。随后相互持物扔向对方,导致姚某某、孟某乙受伤住院。经鉴定,姚某某、孟某乙人体损伤均为轻伤一级。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及检察机关发挥和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作用,促成双方刑事和解,互相谅解的履职过程。鉴于该案为同村村民之间因口争引发的刑事案件,姚某某、孟某乙互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三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达成赔偿协议并互相谅解,为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拟依法对三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
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案件的办理及促成当事人的调解情况进行了说明,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才能推动和谐社会发展,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同意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并希望犯罪嫌疑人吸取教训,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犯罪嫌疑人表态发言,再次对自己的行为悔过,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处理好同村邻里关系,和睦相处。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听取民声、民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同时通过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