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1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主要数据
根据上级院安排和检察长的指示,现将我院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情况通报如下:
1、刑事检察工作
(1)、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提请审查逮捕案件25件32人(去年同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件18人,件数同期相比上升212.5%,人数同期相比上升77.8%)。经审查,批准逮捕18件23人,不批准逮捕4人,不捕率为14.81%;批准逮捕后生效裁判11人。纠正漏捕1人。在审查逮捕中发现公安机关违法行为1件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2)、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7件70人(去年同期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件40人,件数同期相比上升95.83%,人数同期相比上升75%),提前介入案件8件,改变管辖1件1人。经审查审结案件43件108人,提起公诉37件82人,不起诉25人,不起诉公开听证案件1件。在审查起诉中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一审生效有罪判决19件25人,提出量刑建议39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6人。开展公安侦查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4件,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审判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1件。
(3)、今年以来我院共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中各类违法9人次。
2、民事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今年以来我院受理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终结审查1件,息诉1件;受理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支持起诉1件,法院采纳1件。
(2)、今年以来我院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9件,立案审查10件,进入诉前程序8件,其中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5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件,立案1件。
3、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共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5件5人,审查起诉案件4件4人,审查后批准逮捕4件4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开展社会调查4人,开展帮教4人,特殊预防3次,心理辅导3次,入住观护基地3次。
4、其他检察工作
今年以来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件,受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
今年以来按照规定在12309检察服务网公开程序性信息38件,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1份。接待辩护人阅卷38人次,接受其他案件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27人次。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公诉案件审结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情节轻微不起诉人数99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0人,人数适用比90.91%。
在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中,侦查机关建议适用1人,我院自行适用89人,适用速裁程序5件,占适用认罪认罚案件的12.2%。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后提起公诉73人,占适用人数81.11%;认罪认罚后不起诉16人,占适用人数17.78%;认罪认罚后附条件不起诉1人。提出量刑建议的36人,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4人,占提出量刑建议的94.44%;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6人,采纳率为100%。
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案件中,一审判决22件36人,其中我院提出抗诉2件,被告人提出上诉4人。
6、案件比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7件70人,审查逮捕案件25件32人,审查起诉中受理的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案件20件,一次退回补充侦查1件9人,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中未提前介入的起诉案件1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1件1人,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件,不起诉复议案件1件。按照公式计算,我院的“案件比”为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