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0年1月至9月主要检察业务数据
根据上级院安排和检察长的指示,现将我院2020年1月至9月检察业务数据情况通报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
1、今年1月至9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提请审查逮捕案件64件96人(去年同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0件94人,件数同期相比下降8.58%,人数同期相比上升2.13%),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件。经审查,批准逮捕63件97人,不批准逮捕7人,纠正漏捕4人。在审查逮捕中发现公安机关违法行为8件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公安机关已经回复纠正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7人,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3件4人。
2、今年1月至9月我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1件158人(去年同期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3件128人,件数同期相比上升8.6%,人数同期相比上升23.44%),提前介入案件14件,其中提前介入监察委员会调查案件2件。经审查审结案件93件135人,其中改变管辖5件,提起公诉78件115人,不起诉20人,其中纠正遗漏罪行7人,纠正遗漏同案犯5人。一审生效有罪判决15件17人,提出量刑建议31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0人,采纳率为96.77%。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公安机关已经回复纠正2件。
3、今年1月至9月我院共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中各类违法35人次;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活动中各类违法5件次,书面提出纠正意见5件,采纳5件。
二、民事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今年1月至9月我院受理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提出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2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检察建议2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33件,支持起诉33件,法院采纳30件,移送犯罪线索1件。
2、今年1月至9月我院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2件,立案审查37件,进入诉前程序30件,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17件,其他检察建议13件。
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今年1月至9月共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审查后不批准逮捕1件1人,起诉1件1人,改变管辖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后决定不起诉2人。支持撤销监护权案件1件,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1件;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次,召开法治讲座9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40余份,人数达1300多人次。
四、其他检察工作
今年1月至9月受理控告案件1件,来信、来访案件1件,受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提起救助6件,核拨救助2人共计6000元。
今年1月至9月采取随机抽查、专项评查等方法共对我院116件和其他县院79件法律文书进行了文书质量评查;针对案件承办人在办理案件中的不规范问题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口头提出纠正6次。制作电子卷宗60件。按照规定在12309检察服务网公开程序性信息136件,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3份。接待辩护人阅卷38人次,接待辩护律师要求听取意见6次,接受其他案件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27人次。
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今年1月至9月我院公诉案件审结93件135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4件110人,件数适用比90.32%,人数适用比81.48%。
在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中,侦查机关建议适用3人,我院自行适用107人,提起公诉97人,占适用人数88.18%,认罪认罚不起诉13人,占适用人数11.82%。其中提出量刑建议的71人,占起诉人数的73.2%;提出幅度量刑建议28人,占提出量刑建议的39.44%;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3人,占提出量刑建议的60.56%;法院采纳量刑建议70人,采纳率为98.59%,其中采纳幅度刑量刑建议27人,占38.57%,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43人,占61.43%。
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案件中,一审判决56件71人,其中提出上诉9人,占判决人数的12.68%。
六、案件比情况
今年1月至9月我院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1件158人,审查逮捕案件64件96人,审查起诉中受理的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案件36件,一次退回补充侦查10件31人,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中未提前介入的起诉案件7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2件3人,延长审查起诉期限6件。按照公式计算,我院的“案件比”为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