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3月,我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积极抗击新冠病毒疫情,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经济社会稳定。现将我院2020年第一季度的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为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正常运作,我院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建立了视频讯问工作机制,我院主动与区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单位沟通联络,就提讯、换押、告知、法律援助、认罪认罚具结、开庭审理等工作达成共识,与区公安、区司法联合会签了《远程视频提讯工作办法(试行)》、与区法院会签了《远程视频庭审工作办法(试行)》、与区司法局会签了《远程视频开展认罪认罚具结工作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四个文件。1至3月,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提讯犯罪嫌疑人16人次,远程开庭4次。
我院为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条块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与区工商联合会共同协商制定了《加强联系协作共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相关工作办法》;在康庄工业园区设立了屯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工作站;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我院干警深入康庄工业园区为民营企业发放《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范和政策引导》读本30余本,有效解决了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使企业掌握法律政策,敢于复工复产。
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1、刑事检察
1至3月,我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5人,同比上升4.76%,不批准逮捕 1 人,同比下降50%,不捕率为4.55%。提起公诉12人,同比下降68.42%,不起诉2人,同比上升50%,不起诉率为16.67%。审结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14人,占审结人数的100%。
1至3月,我院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的2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2、民事检察
1至3月,我院支持弱势群体民事起诉26件。
3、公益诉讼检察
1至3月,我院受理案件线索1件,立案1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件。
三、重点关注办案数据
1至3月,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2件11人。1至3月,我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0件,检察长办理的占13.3%,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