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0年1至6月主要检察业务数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刑事检察工作
1、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提请审查逮捕案件40件63人,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件。经审查,批准逮捕40件67人(上期未结案件1件8人),不批准逮捕4人,纠正漏捕1人。在审查逮捕中发现公安机关违法行为10件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公安机关已经回复纠正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6人,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1人。
2、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0件90人,提前介入案件6件,其中监察委员会调查案件1件。经审查,改变管辖4件,提起公诉33件48人,不起诉8人,其中纠正遗漏罪行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人。一审生效有罪判决15件17人,提出量刑建议31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0人,采纳率为96.77%。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次。
3、今年以来我院共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监管活动中各类违法4人次;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活动中各类违法5件次,书面提出纠正意见5件,采纳5件。
(二)民事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今年以来我院受理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提出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2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检察建议1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30件,支持起诉30件,法院采纳5件。
2、今年以来我院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1件,立案审查9件,进入诉前程序8件,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5件,其他检察建议3件。
(三)其他检察工作
今年以来采取随机抽查、专项评查等方法共对我院116件和其他县院79件法律文书进行了文书质量评查;针对案件承办人在办理案件中的不规范问题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口头提出纠正6次。制作电子卷宗60件。按照规定在12309检察服务网公开程序性信息136件,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3份。接待辩护人阅卷38人次,接待辩护律师要求听取意见6次,接受其他案件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27人次。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案件3件3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后决定不起诉2人,改变管辖1件1人。支持撤销监护权案件1件,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1件;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次,召开法治讲座5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80余份,人数达300多人次。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公诉案件审结40件56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6件45人,件数适用比90%,人数适用比80.36%。
在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中,侦查机关建议适用2人,我院自行适用43人,提起公诉40人,占适用人数88.89%,认罪认罚不起诉5人,占适用人数11.11%。其中提出量刑建议的30人,占起诉人数的100%;提出幅度量刑建议15人,占提出量刑建议的50%;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5人,占提出量刑建议的50%;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9人,采纳率为96.67%,其中采纳幅度刑量刑建议14人,占48.28%,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5人,占51.72%。
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案件中,一审判决24件30人,其中提出上诉9人,占判决人数的30%。
三、案件比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0件90人,审查逮捕案件40件63人,审查起诉中受理的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案件35件,一次退回补充侦查7件27人,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中未提前介入的起诉案件7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2件3人(总退回补充侦查率为15%),延长审查起诉期限6件(案件延期率10%),被告人上诉案件9件。按照公式计算,我院的“案件比”为1.34,低于去年全院平均“案件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