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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文明条例,倡导文明行为
时间:2022-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践行文明条例,倡导文明行为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居民对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条例》颁布施行一周年之际,我院积极参与“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周活动。

  我院干警通过定点设台的形式,发放《条例》单行本,耐心地向大家介绍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的意义和目的,积极鼓励、呼吁广大群众主动学习条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条例》,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抵制一切不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文明城市氛围。

  活动中,屯留区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宣传部部长郑丹莅临现场视察,他强调:“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我们不仅要穿上红马甲当志愿者,也要在自己的休息时间,利用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公益,热情服务社会,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及公益诉讼等工作,为建设文明屯留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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