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
7月28日上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上级党委批准同意,我院党支部委员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党支部书记郭庆军同志主持了会议。
按照选举议程,与会党员首先进行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的决定》(草案)和《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检察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书记郭庆军同志代表上一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全体党员审议通过。与会党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选举办法及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并按程序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了5名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并选举张旭霞同志为新一届党支部书记。
紧接着,新一届支部委员召开了第一次支委会议,明确了委员分工,并重新划分了党小组,同时确定3名年轻党员为党小组组长,为党支部注入新鲜血液,增添了新的活力。
会上,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张旭霞同志宣布了支委会议结果,并作表态发言:踏上新征程,倍感使命光荣而艰巨。我院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将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团结带领支部党员和群众,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踔厉奋发,笃行致远,以崭新的风貌,奋进的姿态和扎实的作风,为我院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此次活动组织严密、纪律严明,获得圆满成功。新一届支委班子将焕发新的生机,展现全新战斗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的作用,带领全院检察干警跨出全新步伐,作出新的贡献!